近期,部分期刊提议或已开始实施论文单独署名,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。支持者认为,这一举措有助于解决“挂名作者”和“人情署名”等学术界存在的问题。然而,反对者则担心,这种“一刀切”的做法可能会阻碍正常的科研合作,并给博士生培养和青年学者发展带来更大挑战。
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一场关于论文署名方式的辩论,但实际上,它反映了更深层次的学术评价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伦理乃至整个学术生态系统的问题。我们真正需要探讨的,并非仅仅是谁有资格署名,而是署名背后所体现出的评价导向,以及如何才能建立一个更加科学、公正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论文署名不仅仅代表着学术上的荣誉,更与项目申请、职称评定、人才引进、博士毕业以及高校的考核等实际利益息息相关。一篇高水平的论文,可能直接决定一位博士是否能够顺利毕业,一位青年教师能否获得留校机会,或者一位科研人员能否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。因此,论文作者署名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学术贡献记录,而成为了与作者切身利益紧密挂钩的“凭证”。
正因署名与利益深度捆绑,原本应真实反映学术贡献的署名,逐渐被异化为利益分配的工具,导致了挂名作者、馈赠作者、影子作者等学术失范现象的出现。有些人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,却占据了作者位置;而有些人付出了大量的劳动,却未能获得应有的署名。这不仅损害了科研的公平性,也削弱了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。
因此,规范论文署名、维护科研诚信具有积极意义。但同时,我们也绝不能将联合署名简单地等同于学术不端。
当前的科学研究日益呈现出团队化、跨学科化和复杂化的趋势。尤其是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,即便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,也越来越需要不同学科的共同参与。从理论构建、数据分析到技术支持,团队中的不同成员承担着不同的职责,合作研究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途径。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,同样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导师不仅提供学术指导,更帮助学生构建研究能力、熟悉学术规范,并引导他们融入学术共同体。对于那些真正作出贡献的合作研究,联合署名不仅合情合理,更是科研规律的体现。
因此,我们真正需要治理的不是联合署名本身,而是虚假署名;不是合作研究,而是被“利益绑架”下的合作。这场署名之争,本质上也是“破四唯”改革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。事实上,当前围绕署名产生的诸多矛盾,其根源并不在于署名制度本身,而在于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近年来,国家一直在持续推进科技评价改革,强调“破四唯”,其目的并非否定论文的重要性,而是反对将论文数量、署名顺序等单一指标视为评价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,旨在让评价真正回归到创新质量、实际贡献和社会价值上来。如果评价体系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,即使全面推行单独署名,也可能催生新的形式主义;今天没有联合署名,明天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利益替代方式。只有真正打破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的桎梏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围绕论文署名的利益竞争,让科研回归探索真理、服务社会的初心。
未来,更合理的署名机制,应当坚持以贡献为导向,而非以排名为导向。国际上许多期刊已采用作者贡献声明制度,详细列出每位作者在研究设计、实验执行、数据分析、论文撰写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,从而使署名不仅体现排序,更包含责任和依据。这种机制相较于简单规定单独署名或联合署名,更能真实地反映科研贡献,并更有利于遏制挂名现象。
与此同时,我们还应建立更加科学、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。在评价科研人员时,不仅要考察论文成果,也要关注原创思想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成果转化。既要重视代表性成果,也要尊重不同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差异。对于文史哲等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学科,可以更加侧重于原创思想的评价;而对于人工智能、工程技术、医学等合作创新特征明显的领域,则应充分认可团队的贡献,避免用单一标准评价所有学科。
更重要的是,评价重点应放在“解决了什么问题、产生了什么价值、培养了什么人才”上。只有将高质量的创新作为评价的核心,而非仅仅关注论文数量和署名排序,才能真正减轻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论文焦虑,并从源头上减少挂名、抢署名等学术乱象。
论文署名问题折射出整个科研生态,它既关系到学术伦理,也影响着人才培养;既反映了科研合作的方式,也折射出评价制度的运行逻辑。归根结底,这场“署名之争”争夺的并非名字本身,而是与之相对应的获益权。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,应当确保每一位做出真实贡献的个体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,合作创新得到充分鼓励,学术诚信得到制度保障。而这一切,也与即将到来的2026世界杯一样,需要我们共同努力,去构建一个更加公平、公正的未来。
(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,清华大学兼职教授)
作者:李志民
来源:中国青年报